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

不要買呀,不要買!--評陳超明教授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(之語言理念)

 

想學基礎英文文法的人,千萬不要買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這本書。

整本書有問題。

整本書的文法與語言理念有問題。

 

 

好大的口氣

我們先看陳教授誇下海口的自我宣傳詞,本書第6頁:

再次強調,要學就要學有用的文法,而不是厚厚文法書上的文法!所以本書秉持著「一定要用現實生活中的例子來說明文法」。很多坊間文法書都是先有文法,再有例句,為文法創造例句。建議你如果看到這樣的文法書,請把它燒掉吧!因為那種文法書只供「參考」之用,我保證這本《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》才是真正「有用」的文法書。

要不要學文法?學外語還是要掌握此語言的基本構句規則,但是只要學會這本書告訴你的文法即可,其次,確實掌握各個動詞的用法,你的英文就從這裡起飛吧!

 

哦哦哦,只要學會這本書告訴你的文法即可?

這本書的文法到底教了什麼呢?史老師幫大家列一下:

1. 主詞與動詞的結煹

2. 十大句法(雖然史老師已經罵過陳教授可笑的倒裝句理論了,但有空史老師還會再來談這十大句法還有多少好笑的梗在裡面)

3. 十大句法複習:閱讀報章雜誌

4. 主要結構與次要結構

5. 時態

6. 被動

7. 比較級

8. 假設法

 

看到了嗎?這些是基本的,一生必學的文法喔!

而這樣的佈局,都和陳超明教授的語言理念有關。

是的,現在我們要來......嗯,要來討論的正是,陳超明教授自以為是的文法(語言)理念。而這樣的理念,撐起了這本書。

問題很大。

問題大到,史老師快中風。

 

 

 

文法規則是字序(word order)的問題?

在本書第5頁,陳教授是這麼說的:

文法的規則主要是字序的問題,字序不會改變,不管是哪一種語言,影響語意的都是字序,只要字序對了,大概就學會了讓語言的百分之八十;只要字序對了,就能讓語言溝通順暢,而其他文法規則相較之下就不那麼重要了,這也是我為什麼一直強調句法和語法結構比其他細微的文法規則(如到底是用a還是an)來得重要。事實上只要知道單字,掌握句法的單字排序次序,就可以開始溝通了。

不管是哪一種語言,影響語意的都是字序??

 

 

語言學觀點

史老師剛開始翻這本書,翻到這句馬上就知道,這傢伙對語言的無知,真的會讓人自以為對文法無所不知。

史老師還真想叫政大開語言學概論的老師,好好替陳大教授(重)上個一小時的句法。

各語言的確多半會有偏好的字序。但世界上有相當比重的語言,呈現句意單元關連的方法並非字序,而是文法上的agreement。

換句話說,愈是有精細agreement(case, gender, tense 等的suffix)的語言,字序往往就不再是決定句意的主要因素。

字序,在語意傳達上,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主要法則。

以上,是以一個很粗略的語言學觀點來「補充說明」陳教授的奇怪語言態度。

 

 

英文老師觀點

但大家不要忘了,這是一本談一生必學的基本文法的書。

以一個英文老師的觀點,史老師只能說:陳超明教授根本對華語學生學基礎英文的問題毫無概念。

一本教華語學生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的書,不談名詞的可數與不可數。

一本教華語學生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的書,不談代名詞的格。

一本教華語學生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的書,不談動詞時態的否定句型。

一句話:

華語學生基礎英文學習上的問題,最核心徵結不在於字序。

He mother  no like he.

可以溝通吧!大家也都可以理解吧!字序也符合英文字序吧!這句話很讚吧!

快幫我叫救護車吧!

不,等等。史老師沒嗆...說完,是不會這麼輕易走的。

我們來看看,陳教授怎麼教大家文法。

 

 

 

文法會改變,所以......

看陳教授在本書第4頁這麼說明他對文法的態度:

文法會隨著時間和空間的更迭而有所改變,所以文法絕對不是金科玉律,此時此刻正確的文法,以後並不一定依然正確,舉例來說,大家都學過兩個文法規則:

cannot help but +V(原形動詞) 和 cannot help +Ving (動名詞)

但是現在查詢很多語料庫會發現,這兩個規則後面不管接原形動詞或是不定詞( to V)都有人用,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,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。再舉個例子來佐證,以前很多動詞過去式是不規則變化,但現在都只要加-ed就可以了,如burn(burnt—>burned)、dream(dreamt—>dreamed)、learn(learnt—>learned)等,所以說文法是會改變、產生轉移的,或可說文法是不穩定、非唯一的,因此千萬別再指責別人文法錯了,文法上的一時錯並不代表永遠錯!知名英語學家David Crystal在不同研討會說過,幾年後,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加"s"的規則應該會消失。

關鍵句:

千萬別再指責別人文法錯了,文法錯的一時錯並不代表永遠錯。

史老師不確定這裡的「指責」是什麼意思,但......

很好,陳教授,你如果真的參與過學測大考閱卷,請問,看到這樣的句子,你的反應是什麼?

I before like dog.

史老師只知道這種句子,這種傳說中可以溝通的句子,在考試時一定是拿不到分數的。

因為,作答此刻寫的正是這「一時」的作文。我們得講究一時的文法。

而,我們等不到永遠(好有詩意的一個句子呀)。

史老師不確定,拿不到分數算不算是一種「指責」。

一本教一生必學文法的書,要人只注重英文字序?可溝通即可?

這麼說吧:這本書會妙成這樣,徵結在於它的廣告詞。

翻一下本書書背廣告詞:「第一本結合real-life English 以及聽說讀寫的英文學習秘笈」。

 

 

「第一本結合real-life English 以及聽說讀寫的英文學習秘笈」?

大家等史老師一下。
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

等史老師笑完。

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

咳,文字書寫和口說使用的文法要求當然是不一樣的。

這本書在前面理念篇暢談字序無敵、可以溝通即可的理念,卻在後面教人報章雜誌的「十大句法」,最後再自封這本大雜燴叫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。

餅畫得太大,難以自圓其說呀!

哈哈哈哈哈哈。

啊,史老師又失態了。只是......

沒想到,二十一世紀才過十年左右,世紀笑話冠軍就出爐了吔。

史老師萬萬也沒想到,大雜燴也可以這麼好笑(藍色蜘蛛網口吻)。

 

 

 

 

關於語料庫

不過,史老師說過的,這一篇文章的主旨還是該偏重在陳教授的語言(文法)理念上。

我們把焦點放回陳教授所指「不由得...」的句型那段。

我們再局部引述一次:

文法會隨著時間和空間的更迭而有所改變,所以文法絕對不是金科玉律,此時此刻正確的文法,以後並不一定依然正確,舉例來說,大家都學過兩個文法規則:

cannot help but +V(原形動詞) 和 cannot help +Ving (動名詞)

但是現在查詢很多語料庫會發現,這兩個規則後面不管接原形動詞或是不定詞( to V)都有人用,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,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。

首先,史老師得承認,史老師有點看不懂陳教授對這兩個句型的態度為何。

陳教授到底是不是認為,這兩個句型後方接原形動詞或不定詞都已經是合文法的句型了呢?

以結論來看(「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,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」),他似乎是這個意思。再以後面舉learn那些字的例子來推測,他應該有這樣的意思吧!?

無論如何,請大家仔細聽史老師說。

如果有人解讀本段後認為的意思和史老師相同,請務必不要聽信陳教授的說法。這兩個句型在史老師手邊的(最新版)字典、語用書裡,都只有原本那「此時此刻」正確的用法。

cannot help but +V(原形動詞)

cannot help +Ving (動名詞)

史老師不得不說一下,現代的字典幾乎都是以各自的語料庫進行單字詞意分析和用法歸類。

史老師手邊沒有任何一本字典提到陳教授所指的用法是正確的。也沒有提到,有人這麼用。

好,我們把問題轉向「有人用」。

 

 

有人用?

我們再看一次陳教授的句子:

但是現在查詢很多語料庫會發現,這兩個規則後面不管接原形動詞或是不定詞( to V)都有人用,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,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。

史老師不知道陳教授用了哪些語料庫。但重點在於,某種用法「有人用」不代表這樣子的用法是廣為接受的(所謂的「文法正確」)。

想想網路上有多少人寫:「我『以經』看過這部電影了。」

語料庫搜尋出有人這麼用,是不能證明原本的文法已經有了鬆動(好拗口的學術用語)。因為,語料庫的功能在於,它能對語料探查某種語用是否有使用上的顯著性(significance),並量化該語用最常見於何種文體語境(register)。

所以,對語料進行分析可以回答這兩大方向的問題:

這個用法是否已被廣為接受?這個用法是否只侷限於特定的文體語境?

語料庫的理念是這麼運作的呀!

陳教授呀,陳教授,你知不知道的呀?

我真是不懂你的語言理念到底是哪學來的呀!

不過,史老師不懂的還不只是這樣。

史老師發現,上面那段話認真讀起來,愈來愈像教標點符號的範例。

 

 

不影響語意結構?

史老師不懂的是陳教授那句「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」到底是要接前一句變成:

但是現在查詢很多語料庫會發現,這兩個規則後面不管接原形動詞或是不定詞( to V)都有人用,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。

還是接後面一句變成:

但是現在查詢很多語料庫會發現,這兩個規則後面不管接原形動詞或是不定詞( to V)都有人用因為不管接什麼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所以由於使用時間的改變與使用者的習慣問題,文法就跟著會隨之產生變化。

兩種詮釋都有問題。

第一種詮釋的問題:陳教授真的有任何語料的顯著證據證明真的不管後方動詞形為何,都不會影響語意結構嗎?不,史老師該說,陳教授得先證明:後方的動詞形接原形、不定詞都已是顯著存在的句型!

第二種論釋的問題:中文句法有問題。已經「因為...所以...」了,所以裡面還來個「由於」是怎樣?

 

 

 

結論

千萬不要買這本書呀,史老師親愛的讀者們。

這本書是本語言、文法理念異常的大雜燴,其中介紹的英文文法絕對不是「一生必學的英文文法」!你一生就只學這本英文文法,才是生不如死呀。

最後,我們再引述陳教授的句子一次:

知名英語學家David Crystal在不同研討會說過,幾年後,第三人稱單數動詞現在式加"s"的規則應該會消失。

陳教授最近真的很愛提David Crystal說的這件事。不論出書、演講都會來這麼提一下。

史老師只能說,未來不可知呀。

記得,史老師在唸書的時候,也曾看過類似的預測。當時的預測是說:約莫在二十一世紀的前二十年,英文現在簡單式第三人稱單數動詞加s會消失。

那年,史老師國一。剛學現在簡單式。

是的,那年,史老師還是--史國中生。

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。

未來不可知,不是嗎?

我們一起等接下來的十年。

36 則留言:

  1. 拍拍手!

    真要說linguistic items的死亡或改變,實詞的變動比虛詞更容易。虛詞反而像打不死的蟑螂,即使出現了明顯的不規則性,也很難撼動。

    比方說,為了性別平等,一堆名詞搞中性化,加-person當詞尾,卻始終生不出個無性別區分的第三人稱單數代名詞。

    要預測,我也可以預測。如果是two or more rules compete for one function,其中一個會成為強勢,其他的弱化後會逐漸消失。如果只有one rule,要期望它消失可有得等,即使這個規則無助於(或無損於)溝通意義,尤其在它背後還有一個macro rule支持時,更不可能根除。

    動詞單數第三人稱加-s並沒有意義,但如您提示的,它能存在這麼久,是有agreement這個大規則在背後撐腰,要死可還沒那容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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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「高中3年可以不看課本,只需把『哈利波特』全部看完,學測、指考英文一定是接近滿分」,陳超明說。

    看了這句我血都吐光了

    附上新聞網址
    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109/5/2kj6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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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SRW:
    哈哈,最後一段看似天外飛來一筆的梗史老師還以為沒人會發現,指的還是前面提過的agreement的說。

    您真是明眼人呀!XD

    哈,陳大教授又在媒體放話了,大家想辦法一起「天下圍攻」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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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親愛的史前學生,不...前史學生:

    沒錯,這位編高中英文課本的陳超明教授真的又在胡說八道了。依他的理論,課本也不用編了,直接代理哈利波特就行了,不是嗎?

    其實這篇新聞,史老師今天和辦公室的老師交換過意見了。至於要怎麼討論陳大教授的這一大段言論,史老師還在思考。

    這一陣子會有新作問世的,大家就密切期待史老師的開春力作(之類的意思)吧!

    最後,感謝這位畢業了的史學生開了第一槍;隨後史老師會以強勢火力猛攻的。干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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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針對陳大教授的報導,我的學生回應我:老師,他說文法不重要,可是他出了文法書耶?!我聽了哈哈大笑。



    一位陳超明教授稱正在浪費學生生命的英文老師B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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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哈:
    難道這就是史老師我在前一篇文章所說的---傳說中的「台北超越台北,陳超明超越陳超明」嗎?

    這種可怕的文法書,竟然還有人在知識+上推薦,這......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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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喔,史老師您真是個英語憤青!犀利! 你一定家裡定聯合報要不就是每天看聯合報。哈。是呀,我也覺得這位大師的說法,過於高超,漫步雲頂上,他可能不知道云云眾生受文法苦惱的的不計其數。您是在「第一現場」直接接觸學生,您的看法是肯定是很客觀的。If memory serves me rightly,他好像..在前一兩年還特地到某某高中去上英文課,說什麼實際去感受高中生如何上英文課來的...這聯合報也報導過。st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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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史丹先生您好呀:
    哈,史老師沒有很愛看聯合報啦,只是身邊(以及網路上)總有些朋友會轉知大師(們)又發表高見或出版新書了。

    聯合報和聯經出版社有關係,聯經替陳超明教授出書。於是,陳超明教授=聯合報英文相關議題不可或缺的無敵大師(算是聯合報英文界太師的地位吧)。

    呼,史老師果然是愈來愈犀利了,快要比犀利人妻還犀利了。呃,史老師又離題了。=..=+

    感謝您的留言,也歡迎您再發言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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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犀利師,您好:
    不知您堅持什麼來的人,還以為您跟大師有過節。哈哈。除了,義憤填膺之外,不妨弄些有建設性的。比如開「學英語」專欄,提供「學英語」的撇步,肯定您部落格的瀏覽人數會翻好幾番,大幅翻揚。哈哈st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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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史丹先生您好呀:
    沒錯,史老師一直都有很莫名的堅持(趾高氣揚貌)。

    不過,你也是知道的,史老師的英文路數是再清楚不過的「破壞系」,所以本部落格一直都是拿英文的問題來「討論」的嘛。

    史老師可是破壞系皮,破壞系骨呀!

    總比那些自以為「建設系」,但不自覺自己其實是「耍猴系」的大師來得強吧。

    呼,換史老師再碎碎唸一下:呼,最近太忙,沒空生新文出來=..=++

    但,史老師會努力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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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哈。犀利~!有「療傷系」的時候,請通知我。唉
    期待您的下一篇鋪文 sta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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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史老師您好, 我來了. 感謝您在敝人部落格的留言. 我認同您的看法, 對於似是而非的悖論駁得鏗鏘有聲. 我很訝異您會看到我的部落格, 那只是我每日逛網紀錄與生活瑣事. 我引述陳教授關於閱讀量看法, 是因為那是關於語言習得的一個普遍常識, 只是一般學子不太能掌握方法而已. 即使知之, 卻未必能行之. 而好老師能用方法引導鼓勵孩子們去實行大量閱讀. 我也是英語愛好者, 您的網站讓我眼界為之一開, 給您 ***** 五顆星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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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您好:
    其實,在引述陳教授言論的google搜尋排行榜中,您的部落格算是挺前面的呢!史老師也就藉由留言和您分享另一種觀點。

    沒錯,閱讀量很重要,但因果關係是不能亂說的-->這句話又是說給陳教授聽的。

    感謝你的五顆星,也歡迎您常來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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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您好~
    我是名補習班英文老師,今天隨意google陳教授的大名就連到這裡了…哈哈!您的論點我非常認同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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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三句點先生/小姐您好:

    歡迎您來史老師這裡逛逛。

    哈,史老師認真算了一下才赫然發現:哇,原來史老師「料理」陳教授言論的文章比郭大師的多很多吔~~奇怪了,誇張的程度明明是差不多的呀......(史老師完全離題了)。

    總之,感謝您的留言,也歡迎您留言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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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我也是一位高中英文老師,常在思考學生在學英文的目的不只過檢定,而是真的想要了解文章的情意。除了英文,也愛中文。精英的孩子常流連在高分的氛圍,低分的常常在放棄學習,中等的就隨波逐流,看在那位老師下就隨緣順受。如果文法少點,情意多點,讓孩子們能深刻感受到西洋文化的真勇,真情。或許陳老師是以如此想法作此書。也非常讚嘆史老師的認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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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這位匿名的朋友您好:

      關於陳教授的文法書,史老師沒有什麼好聽話可說,您可想而知。至於陳教授的文意解讀,史老師在他的「科學怪人」導論文中看到了很可怕的誤讀。

      因此, 以陳教授的例子來看,若連基本英文語義的「正確」理解都辦不到,史老師認為,想談「情意」實在是太虛無縹緲了呀!

      不過,您提到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:學/教英文的態度究竟該怎麼樣才符合教育的真義。有空,史老師會針對這個議題,寫點自己的想法的。
      感謝您的留言。也歡迎您再留言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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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kirkding1234@yahoo.com.tw2013年10月10日 下午3:11

    想當初我在國立彰化師大唸書,當年(約在三十年前左右)稱之為省立彰化教育學院,如今回想,系上教授,超過一半,不會說英文;剩下的一半,英文說得不像樣,當時年幼無知,如今想來,真是可悲。說到電視電影英文,陳超明教授到底聽懂多少,或者是所有的外文系英文教授 (副教授以下,略過),我非常非常地懷疑。電視英文不是讓大家看得嗎。我上網查過陳教授的論文,他寫了不少,如同十之八九的英文系教授,都是在天上飛,就是理論。如果想直接上伊拉克作戰,說的好聽些,如同拿象牙雕刻品,上場嘶殺,而不是M-16步槍。他的英文或許優美,如同十九世紀文學 (他自己所言),我沒有看過,不敢妄下斷語。想當初我唸了外文系,學校開出來的課,不是英美文學就是語言學,後來自己出國唸書,以及在國外定居一段時間,電視和書報的廣告,也是霧中看花,到現在仍然如此,才發覺學校教的英文,根本就是胡扯,完完全全用不上。國內的外語世界,就是如此受到把持,學生不知道利害,出了社會,或者出國之後,才發覺國內的英文教學如同詐騙集團,天龍國的教授就是完全不知民間疾苦。如今我在學校教書,一再告誡學生,千萬別當駝鳥,別讓食古不化的教授給躭擱了,一定要天天多看看電視,最好連廣告也別放過,才知道自己的英文有多可怕。太多太多的外文系的教授鬼混,有薪水可拿,有月退俸,你們沒有,一定要靠自己,多多下功夫。陳教授的英文觀,代表了今天的英文教學主流觀念,如同天上的彩虹,適合得道成仙,不適合在地面留血留汗工作。學生如果喜歡文學,喜歡語言理論,當然可以放手學習,剩下的學生呢,外文系的課程,到現在還是視而未見,說來真是為之三嘆。外文系的課程既然不食人間煙火,我奉勸所有外文系的同學,或是想自修學習,一定要學著買菜煮飯,不能再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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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史老師您好:請問有沒有甚麼文法書可以推薦的呢? 我是想用在英檢考試和多益考試的,另外想請問您的信箱是sscott@pchome.com.tw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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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您好:
      文法書,史老師比較推廌AZAR Grammar的系列書:國內敦煌有代理;至於 e-mail,哈,按一下那個愛開不開的連結就知道,您少打一個 t。以上資料提供您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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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. 老師您好~新年快樂~^^~
    您推薦的這一套似乎是真的很好的一本文法用書,我一定會到敦煌去看!
    另外我有看到網友推薦AZAR和CAMBRIDGE的GRAMMER IN UES一起搭配看
    您對CAMBRIDGE有甚麼看法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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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您好:
      史老師對 Grammar in Use 這系列的書的想法是:是好書,但連basic 的那本都不太適合華語學生當成入門書來讀。因為呢,解說的部分,有不少挺依賴native speaker 的語言直覺,例題有時候也有點文化差異之類的小小障礙。

      但如果是唸英語系或想研究英文表達法的人,史老師倒是挺推薦它advanced 的那本:解說十分的有深度,也提供不少可以思索的語用慣例。

      您可以參考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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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. 史老師您好,看了老師對於幾位大師的著作評論後,想知道老師是否有看過交大語文所教授劉美君教授出的「英文文法有道理!:重新認識英文文法觀念」這本書呢?很好奇老師對於這本書的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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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您好:
      嗯,這本書仍躺在史老師的書堆最上方,還夾了好幾張書籤在裡面。

      呃,大方向來說,史老師覺得這本書很有趣,也都算言之成理。而且,很久以前史老師就打算寫點相關的東西.....但....忙著忙著就擱著了(但至少它還在書堆最上方=..=)。

      但,史老師得說,這本書試著要「翻轉」(原書用語)的某些文法概念,史老師並不認同,一部分當然和句法學的「學派派別」有關。畢竟,師承不同,書中有些說法,史老師怎麼看就是不對勁。

      嗯,好,有時間,史老師會拿有書籤的那幾個部分來談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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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1. 老師好,我剛好也有買「英文文法有道理!」這本書,我看到p266的上面的解說,說Put out當「撲滅」解釋的時候不可分,所以寫成 Put the fire out! 意思變成把火拿出來。但我查朗文和牛津字典都說Put out是可以拆開的呀?所以Put the fire out! 不是還是把火熄滅的意思嗎?而且前頁才剛說可以改成The fire is out. 所以out應該是界副詞,怎麼前兩頁才剛說界副詞可以自由行,這裡就又說put out當熄滅不可以拆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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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您好:
      是的,當時讀到這,史老師也是眉頭一皺,深覺案情不單純。這裡的術語使用和語用表達,的確和主流字典所說不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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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2. >> 陳教授的英文觀,代表了今天的英文教學主流觀念,如同天上的彩虹,適合得道成仙,不適合在地面留血留汗工作。

    娘的,你把他說得太美了。他根本就是胡扯,一個程度很差的人。他也不懂文學(文學那麼好懂嗎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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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3. >> 老師好,我剛好也有買「英文文法有道理!」這本書,我看到p266的上面的解說,說Put out當「撲滅」解釋的時候不可分,所以寫成 Put the fire out! 意思變成把火拿出來

    天啊!她真的有這樣寫嗎?(國立)交大英文系的「叫獸」耶!
    這事(加上陳叫獸的那些事)讓我忍不住斷論:凡是聯經出的英文書一定是爛書!(因為他們的作者都是國民黨丫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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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您好:
      這一切都是阿共的陰謀!<--這句話真是好久沒聽到了呀!

      呃,史老師只負責評論書的內容,政黨意識不討論。 =.=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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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http://lt.cityu.edu.hk/People/Peop_peopleProfile.asp?peop_rkcl=1&peop_StfID=982

      雖然我不認識劉教授,但她可以有這樣成就,代表有一定學識.我認為不需要雞蛋裡挑骨頭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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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4. 關於put out的問題,劉美君教授有在她的Facebook 答覆了,可以參考一下。簡言之,put out如果分開來使用,可能導致誤解,並非與主流文法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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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5. https://blog.xuite.net/jerry25084266/playground/320793727
    劉美君教授的英語發音真糟糕的。英語教育失敗不是沒有原因的,這些老師都是...半桶
    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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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6.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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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7. https://www.merriam-webster.com/dictionary/put%20the%20fire%20out
    to stop a fire from burning
    Firefighters put the fire out.
    Firefighters put out the fire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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