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

誰來管管神鬼運作的大考中心英聽測驗??? 史老師終極問答版(上)

 

先閒聊一下

 
現行的大考英聽測驗是以很不可思議的方式在運作的。
 
 
史老師5/7去參加了大考中心英聽改題型的說明會,嗯,史老師有認真開會、提問。而且還真是頗意外,其他的老師們真的是相當和平看待大考中心在「處理」英聽測驗的。
 
 
在往下討論前,還不太清楚大考中心英聽是在做什麼的,麻煩點一下這裡,看看官方的說法。
 
 
在往下討論之前,史老師的立場還是先說明一下:史老師是贊成大考加考英聽這個想法的;史老師反對的是現行的大考中心英聽測驗運作模式:因為這個測驗欠缺嚴格的檢視與監督。
 
 
現行大考中心英聽測驗運作,是標準的神鬼運作。
 
 
神人級鬼扯運作。
 
 
不信?
 
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神人級鬼扯運作的大考中心英聽測驗終極問答吧!
 

 

 

大考中心英聽測驗之終極問答

 

 

問題一:為什麼要用嚴格標準檢視大考中心英聽測驗?

 

答:因為自104學年度起,大考中心英聽測驗可成為大學入學「檢定」項目。

簡單的說,以入學考試的角度來看,英聽的位階與學測國、英、數、社會、自然等學科考試旗鼓相當。

還是不太懂?

更白話一點:心性正常、不想和自己過不去的高中生如果還想升大學,大考中心英聽測驗,他/她非考不可。

因此,我們當然得用學測大考的標準檢視這個英聽測驗。

再說一次,104學年度起,大考中心英聽測驗可成為大學入學「檢定」項目,它當然需要嚴格標準的檢視與監督。

 

 

 

問題二:史老師你為什麼說大考中心英聽測驗是神人級鬼扯運作?

答:請問,各位有看過大考中心英聽測驗的成績單嗎?

 

史老師送上一張讓各位瞧瞧,當然學生個資的部分已直接留白處理,請看:

cert 001

嗯,繳了報名費,考完了試,學生拿到的就是這張紙。

 

這張紙上,有學生的英聽等第。

 

嗯,就是等第。

 

就只有等第。

 

分數怎麼算的?沒資料。

 

答對了什麼、答錯了什麼?天知道。

 

題目是什麼?大考中心沒公佈。

 

對不起,史老師修正用字,是大考中心「不」公佈。

 

這種只給等第,要其他資料完全沒有畫面的考試;如果這不叫黑箱,什麼才叫黑箱?

 

這是要拿來當檢定的考試吔!

 

史老師的學生家長有個非常精準的回應:「啊老師,你出段考可以這樣嗎?學生都不能知道正確答案、分數怎麼算的也不說、題目也不給看!段考都不能這樣,那為什麼大考中心可以這樣?」

 

嗯,史老師還真的不會答這個問題。

 

史老師是該答「因為大考中心敢」嗎?

 

這樣子的英聽試題運作,誰可以接受?

 

這樣運作一個要當入學檢定的試題,如果這還不叫鬼扯,什麼才叫鬼扯?

 

好,停,我們退一步想。

 

成績的計算有他們專業的統計方法,我們可能不懂。但,以家長的角度來看,訴求其實就是:公佈題目嘛,我們來對答案嘛!

 

以英文老師的角度來看,訴求其實就是:公佈題目嘛,我們來看看到底考了什麼嘛!

 

目前,大考中心就掛了一份樣卷在網站,據說今年六月會再公告一份。

 

史老師要說的是:各位知道正式的英聽測驗已經考了多少次了嗎?

 

一年有兩次英聽測驗,每次有 上下午各一場,於是一年有四次的考試。

 

今年已是正式測驗第二年,所以,總計到現在大考中心英聽測驗已經有八次的正式考試了。

 

再說一次,這是一個要當大學入學檢定的考試。考了八次正式考試了,到現在還是只有一份試卷在那。這,合乎常理嗎?

 

 

 

問題三: 大考中心這麼做是不太合常理啦,但題目是他們出的呀,搞不好他們有什麼試題處置權還是什麼著作權來者的東西?

 

答:嗯,我們來看個法規吧:

 

著作權法第9條

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︰
一、憲法、法律、命令或公文。
二、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。
三、標語及通用之符號、名詞、公式、數表、表格、簿冊或時曆。
四、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。
五、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。
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,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、講稿、新聞稿及
其他文書。

 

應該很清楚,大考中心是不能主張說他們有試題的著作權的。

 

該聽到的單位有聽到嗎?史老師在會議上說過了一次,這裡再補充一次:

 

大考中心是不能主張說他們有英聽試題著作權的。

 

 

 

 

問題四: 好吧,就算大考中心對試題不能主張著作權,這也未必代表他們非得公佈試題吧?

 

答:嗯,問得好。會議上大考中心的顧問也是這麼說的-------只是,他是在史老師已經唸過一次另一條法規之後說的,搞得史老師有點惱怒:

政府資訊公開法

第 3 條
本法所稱政府資訊,指政府機關於職權範圍內作成或取得而存在於文書、
圖畫、照片、磁碟、磁帶、光碟片、微縮片、積體電路晶片等媒介物及其
他得以讀、看、聽或以技術、輔助方法理解之任何紀錄內之訊息。

第 4 條
本法所稱政府機關,指中央、地方各級機關及其設立之實 (試) 驗、研究
、文教、醫療及特種基金管理等機構。
受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、法人或團體,於本法適用範圍內,就
其受託事務視同政府機關。

 
第 5 條
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。

大考中心接受教育部贊助。並受委託進行大學入學考試命題,當然在大考試題業務範圍視同政府機關。

大考中心依法應公開所有試題。我們有權知道。

史老師的論述點可不是說:喔!既然你又沒什麼違法為什麼要怕我監聽要求公開試題。

 

史老師是說:大考中心依法應公閞所有試題。我們有權知道。

 

自己的英聽考試,自己救!

 

大考中心,不要違法沒那麼難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休息一下

讀到這裡,累了嗎?我們休息一下吧。

 

下集,我們再繼續用問答格式,看看大考中心在會議上的有趣回覆。

 

保證同樣神鬼喔!

3 則留言:

  1. 2333333
    “史老師”你好呀
    我是你的學生
    我是来支援你的@@
    2015年5月11日 22:09: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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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史老師您好,看您的分享後獲益良多,幸好從沒買過陳大師跟郭大師的作品阿,
    雖然陳大師的我曾經心動過(不過還好沒買),
    看您已經很久沒更新了,還希望您能持續筆耕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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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史老師你好,請問有否推薦的字典和英文參考書供讀者參考?
    建議可寫一篇文章關於學習英文推薦的書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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